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当前位置 | 首页 >

  • 中国法学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法学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作出重要部署,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上当好排头兵。”

       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当好排头兵,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成为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当天,中国法学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王洪祥主持会议并讲话。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扎实履职尽责,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会议作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动员部署。

      ——“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走在前、作示范。”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中国法学会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

      新征程上,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贯彻落实,必须一体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学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必须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切实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生动实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全会提出:“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和现代化建设能力。”

        中国法学会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

       ——党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印发《中国法学会关于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通知》,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主要工作和组织实施作出明确部署,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机关各部室和各直属单位根据通知的具体安排,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主题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成就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主线、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准确理解《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作出的部署,坚定不移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机关党委加强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通知精神,按照党组工作部署,印发《中国法学会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计划》,对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要形式、具体任务和组织实施作出明确安排,并督促落实各项任务。

      组织中国法学会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决定》,通过网络、电视、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介绍和解读新闻发布会直播,向全体党员发放辅导读本,认真筹备学习培训。

      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拟举办“中国法学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作辅导报告;拟举办“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分2期对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员轮训,邀请专家授课,教育引导法学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面领会、全面落实,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充分调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法学会基层党组织积极响应,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围绕学习《决定》等文件精神进行学习研讨,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认真开展学习交流,做到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报道意见〉的措施》,充分发挥法学会所属报刊网及新媒体平台作用,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专栏,及时转载《决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关于《决定》的说明等,推出《法治护航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封面报道,刊发相关卷首文章、评论文章,集中力量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


      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部署,提出“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法学会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是中国法学会的重要职责。

      法学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领会、宣传阐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履行好重大政治责任和各项重要职责,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落地落细落到末端。

      ——深化理论研究阐释,依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定一批重大研究选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开展深入研究,推出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办好立法专家咨询会等,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学理支撑。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示范集成作用,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成效的研究阐释,深化改革与法治相关重大法治理论问题研究,抓住关系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改革举措,抓住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要求,抓住干部群众关注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阐释,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

        ——广泛开展集中宣讲,组织法学会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宣讲,帮助党员干部深化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把握。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精心筹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暨法学青年论坛等,指导各研究会举办好2024年学术年会、研讨会。发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的品牌特色和优势,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让党员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积极开展对外宣介,发挥China Legal Science、《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英文版)等作用,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取得的重要成果,积极向国际社会介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讲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指导思想、重大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深化和拓展对外法学交流,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决定》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专门部署,这为我们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法学会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要胸怀“国之大者”,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深化理论武装,带头夯实基层基础,带头正风肃纪反腐,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寄予“四个带头”的殷切期望,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大思想指引。

      要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贯通起来学习贯彻落实。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国法学会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忠诚,持续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提高政治能力,加强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引导法学会全体党员干部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

      ——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走在理论学习的前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要带头深化理论武装,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职责定位,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引领,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和现代化建设能力。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要带头夯实基层基础,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与提质量、强功能并举,进一步突出增强法学会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研究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持续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积极选树“四好”党员,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充分发挥法学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要带头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法学会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持续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让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在法学会蔚然成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建立法学会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完善风腐同查同治机制,紧盯法学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法学会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坚持以改革精神推进法学会党建工作,以改革的成果成效助推法学会党建高质量发展。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记者|韩美玲 □刘荣浩


  • 作为伦理和权利研究对象的机器人

    1

  • 大型语言模型及其在法律中的可能用途

    1

  •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2024总第11卷

    https://mp.weixin.qq.com/s/sqsifcaAfWtHbei2gf_z7A

  • 人工智能责任——欧洲议会的一项立法倡议

    11

  • 超市里的机器人:考虑零售业使用机器人时的责任和数据保护问题

    1

© 版权所有 上海市法学会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490号 电话:62525800 邮编:200050 邮箱: fxhbgs@vip.163.com

备案号: 沪ICP备1103039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0290号

上海慧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