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5 09:53:24 【 字体: 大 中 小 】
一、成立宗旨
地方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在同级党委领导和上级法学会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完成相关任务。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关于加强本市区法学会建设的指示精神、区委书记曹立强的批示精神,当好法学研究的排头兵和先行者,为党委、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为普陀区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以及深入开展“平安普陀”“法治普陀”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市综治考核需要,成立区法学会。
二、基本情况
1、普陀区法学会于2018年11月22日正式成立,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与副区长杨元飞在成立大会上共同为“上海市普陀区法学会”揭牌。
2、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庆伟当选为首届会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薛宝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瑶,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岑峨,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林东品任副会长。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峰任秘书长,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缪红娟、区委政法委政法室主任冯志明、区司法局依法治区科科长朱松杰任副秘书长。
3、区法学会办公地点位于本市大渡河路1711号211、212室。目前尚在建设中。
三、工作目标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区法学会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二是紧紧围绕大局,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区法学会要立足普陀、研究普陀、服务普陀,围绕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目标,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三是发挥群团优势,凝聚全区法学工作者力量。区法学会要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调动和激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区法学会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提升能力建设,以“有为”谋“有位”,努力为普陀转型发展创造更优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